请假管理
中山大学医科实习生借假管理办法
1、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借假,总时间不超过 40 天(含周六、日),借假需补回所缺实习。
2、借假范围主要用于病假、事假(含考研、就业、保研等)。
3、借假证明:个人书面申请及相关借假事由证明。
4、借假审批流程:
本人持借假证明、借假审批卡→带教老师审批→教学区长审批→教研室主任\实习班主任审批→教学科审批备案。任何一个部门不同意审批均不能予借假。
5、学生回院后应及时(一般为当天)到科室和教学科办理销假手续。未销假者,按旷实习处理。
6、学生未办理借假手续而擅自离院者,按旷实习处理。
上一篇:升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