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措施
安全防火措施
10.1 安全防火措施 1、氧气瓶、乙炔瓶等要远离火源,不能同箱放置,且间距不小于 5m,距离火源 10m。
2、气瓶放于气笼内使用,并保证减压阀、回火器性能完好。
3、进入施工现场只允许在指定地点吸烟,其他地方严禁吸烟。
4、动火时(包括气割焊接等)时,应防止烧(灼)伤其它电线、电缆、管线等。
5、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可疑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包括气体)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进行联系分析,排除危险后方可施工。
6、施工时,应自备灭火器,不得毁坏合擅自挪用消防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严禁车辆或施工用料堵塞消防通道。
7、施工所有油漆、汽油等应设专人看守,并远离明火。存放可燃物处应备足够的灭火器。
8、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对事故原因加以分析,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措施
1 环境保护措施 为做好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依照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计划,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施工期间环境保护体系。
1、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把环境保护工作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放在同等位置管理。
2、采取有效措施贯彻执行各项规定与标准,工程开工前,预先制定环境保护方案。
3、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噪音等环境污染,或其他由于环境污染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4、控制扬尘污染,车辆过往的车道适当洒水。
5、运输机械限制无故鸣笛,以减少噪声污染。
6、现场施工区设置垃圾桶,贮放生产垃圾,施工过程中做好弃渣处理工作,将产生的废弃物、边角料、包装袋等及时进行回收、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弃物集中运至指定的垃圾场,并纳入地方环卫管理系统。
7、材料、工具堆放有序,标识清楚,有利于使用保管。各种安全措施、警示牌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