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水务局“法治XX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
XX 市水务局“法治 XX 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深化法治 XX 建设,顺利完成“六五”普法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开展“法治 XX 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义普办[2015]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市委市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破攻坚”等中心工作,为法治 XX 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 XX 时间安排:从 5 月中旬开始,到 6 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宪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重点宣传与水务自身业务相关的《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活动形式 围绕以上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如下:
(一)邀请法治 XX 建设宣讲人员来局宣讲法律知识。
(二)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
(三)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专题学习。
(四)利用网站、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水法规。
(五)组织各科站有关人员到下属单位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同时检查有关落实情况。
(六)组织人员到市民广场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活动。
法治 XX 建设宣传月活动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活动结束后由行政审批科(水政科)负责对活动进行总结,并于 6 月下旬将宣传活动总结报送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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