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交质监4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综合督查 相应程序及完善相关单位整改报告的通知
甘交质监[2010]44 号
各建设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督查程序,加强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我站研究决定从今年第二季度综合督查开始,对督查程序、督查意见的发送、抄送和《整改报告》的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1、我站对今年完工的项目实行一月一督查,对其他在项
目实行一季度一督查。每次督查前由我站向各建设单位发出《督查通知书》并抄送各项目办;每个项目督查结束后,我站以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出《质量安全督查意见》并抄送项目办;所有项目督查完成后由我站汇总向交通运输厅上报《质量安全督查报告》,同时抄送省厅相关处室、各建设单位和有关领导。
2、各建设单位或所属项目办收到《质量安全督查意见》后,应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质量安全督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包含本通知附件1、2、3、4表中所列的相关内容,《整改报告》
应由建设单位或所属项目办报送我站。
3、各建设单位应按照交通部(2005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完善有关补充资料。
附件一: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确认表(施工单位)
附件二: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确认表(监理单位)
附件三: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结果汇总表(施工单位)
附件四: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结果汇总表(监理单位)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 质量监督
程序
通知
抄送:各项目办,站各科室
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0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一:
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确认表(施工单位)
编号:
建设项目
施工合同段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督查意见(或抽查意见通知书)编号
致监理工程师:
我施工合同段质量安全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形成报告,请予以检查确认。
附件:整改报告(含声像资料)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日期:
(或技术负责人):
驻地监理工程师意见:
附件:复查报告(含声像资料)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建设单位(或项目办)意见:
质量(或安全)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附件二:
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确认表(监理单位)
编号:
建设项目
监理合同段
监理单位
督查意见(或抽查意见通知书)编号
致项目办:
我监理合同段质量安全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形成报告,请予以检查确认。
附件:整改报告(含声像资料)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建设单位(或项目办)意见:
质量(或安全)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附件三:
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结果汇总表(施工单位)
编号:
建设项目
施工合同段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督查意见(或抽查意见通知书)编号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
施工单位责任人
监理单位责任人
建设单位(或项目办)责任人
1
2
3
…
建设单位签字: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附件四:
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结果汇总表(监理单位)
编号:
建设项目
监理合同段
监理单位
督查意见(或抽查意见通知书)编号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
监理单位
责任人
建设单位(或项目办)责任人
1
2
3
…
建设单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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