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公安科文物专干职责
旅游景区公安科文物专干职责
一、文物专干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科学管理能力。
二、文物专干必须掌握全院的文物底数,建立健全文物档案,熟悉和了解各类文物,做到心中有数。
三、负责好秦兵马俑一、二、三号大厅、陈列厅、文物库房、丽山园区及其他文物区域内的文物安全工作,审查监督各类人员下坑。
四、严格执行文物出入院制度和复仿制品出院规定。应经常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心,经常进行检查,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五、加强考古发掘现场的管理,监督业务部室文物管理制度的实施。
六、定期、及时向科领导汇报文物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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