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申报材料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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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申报材料 3 篇
社区建设申报材料第 1 篇
镇社区位于镇集镇中心,省道 309 穿境而过,现有户籍人口 1536 人。近几年来,社区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各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社区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把推进六五普法、平安社区创建等工作与社区日常业务开展有机结合,不断推进我社区法治建设步伐。
一、强化组织建设,机制健全运作好
一是成立了以居委会党支书为组长,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推进依法治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治社区工作列入社区两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实行社区干部包片、包组,组干包户,明确人员职责,工作机制健全、运转协调,依法治社区工作领导作用发挥良好,形成了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社区的其他配套组织建设,即抓好社区综治工作办、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联防队、义务巡逻队、维稳应急队等的建设,加强组成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保证依法治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强化民主建设,人民权利行使好
一是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居委班子办事认真、做事民主、狠抓落实,从而增强了居民对干部的信任度,融洽了干群关系。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居务管理制度
2 的落实,使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居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特别是民主评议低保对象的实施,增强了居务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防止了居务管理活动中的暗箱操作和居干部不公、不廉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民主监督是各项工作能否真正落实的保证,也是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外部动力。成立了社区事务民主监督小组,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和群众监督机制,从多个方面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四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居民公约,规范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正常行使。
三、强化法治建设,普法教育开展好
加强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做到了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宣传阵地落实,而且始终保持了法制宣传活动经常性、多样化。一是居委会在醒目位子设置了居务公开栏,增添了led 显示屏,有专人负责定期张贴与农民有关的典型案例专栏和法律、法规知识专栏。二是成立了居民法制教育学校,常性的邀请老师举办讲座让居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三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并充分发挥作用,社区事务依法管理,矛盾纠纷合理合法妥善调处。四是成立了由老体协会员们组成的法律明白人义务宣传队,每逢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进行普法宣传,使居民们在轻松的环境中系统掌握了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五是社区网格化服务服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队伍配备完善,平
3 安建设成效显著,社区治安秩序良好。
四、狠抓平安建设,依法治理促和谐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结合我社区实际状况,切实把综治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点,对各区组长签定责任状,把任务责任分解到人,落到实处,居民小组每月排查一次矛盾,发现矛盾问题及时给予处理,做到小事不出组。二是依法治理促发展。结合平安创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号召居民树立良好居风民风,遵纪守法,依法加强安全防范。三是民主法治建设带动文明卫生创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成立了文明劝导服务队,对破坏城乡环境卫生的各种行为进行劝导,提升群众素质,提高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社区建设申报材料第 2 篇
为推动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工作中转化为专业社工机构,探索社会工作助力城乡社区治理的路径模式,近日,市民政局在旌阳区文庙社区、罗江区星光村启动社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德阳市和成都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可进行项目申报。
据悉,项目范围包括社区社会工作项目和社工社区建设宣传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旌阳区文庙社区和罗江区星光村。申报要求各机构在前期调研和需求评估的基础上,科学设计社工项目,每个申报机构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
4 目须在今年 12 月 15 日前结项。申报对象为在德阳市和成都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将在 8 月 12 日前完成项目征集,经过项目初审、评审等流程后开始实施。
社区建设申报材料第 3 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02]20 号文件)精神,指导全市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规范进行,促进全市社区建设健康、深入发展,根据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要求,特制订我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申报、评审和命名办法: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以群众评议、自我评估、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为原则,以社区居民参与度、受益度和满意度为基本标准。
二、组织领导
1、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指导,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即民政局负责具体工作。
2、由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评审组成员人选,其成员包括社区建设有关部门代表、社区单位和群众代表,经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后,行使评审责任。
3、各区县、街道及社区要认真搞好社区建设示范创
5 建活动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把社区建设作为长期工作落到实处。
三、申报、评审、命名程序和办法
(一)申报
1、广泛宣传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目的、内容、标准及申报办法,各街道、社区对照示范标准和社区建设评估体系,组织好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结果提请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形成申报意见,自查和评估结果一并上报。
2、逐级上报。申报示范社区的由社区居委会先向所在街道递交申报材料,街道应对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及申报意见作出客观评价,然后由所在街道向区县民政局申报,再由区县民政局统一向市申报。街道对社区的评价意见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社区居委会在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二是组织、发动社区成员,搞好社区服务和社区有关方面的工作情况;三是密切联系社区群众,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的情况;四是社区居委会内部自身建设情况。申报示范街道的,由街道先向所在区民政局递交申报材料,由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签署意见,向市申报。
3、有下列情况的社区,不予申报:
(l)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本精神未得到贯彻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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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居委会内部建设不规范,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以及挂牌不符合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求的;
(3)社区居委会办公房(含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未达到 150 平方米的;
(4)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低于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5)群众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反映强烈,发生过多人多次对社区工作的投诉、上访事件,社区内发生社区有责任的重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有超计划生育现象的。
(二)评审
1、对申报的示范街道,由市会同所在区进行评审,对申报的示范社区,原则由区组织评审,市予以监督和随机抽查。
2、评审组对照省、市具体实施标准进行评审。
3、评审的方法主要是听介绍,召开社区居民座谈会、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综合街道、社区的自查、申报意见和评审组的评审结果,初步确认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对初步确认的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在有影响的传媒上向社会公示后,群众基本认可,再予最后确认和表彰。
(三)命名
由市对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进行统一命名,
7 表彰授牌。
(四)管理
示范街道、示范社区不实行终身制,市、区民政部门对各示范街道和社区进行动态管理和指导,对发现问题不符合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则取消其示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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