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打造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
萍乡市打造十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组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性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打造十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 3 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打造一批工作基础好、制度机制全、办案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通过活动引领、典型引路,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基础,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范围 (一)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三)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四)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五)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社会组织; (六)工会“三师一室”维权平台。
(七)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类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三、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标准 (一)制度机制全。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0 号)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名称,悬挂调解标识,做到“六规范、五上墙”。制定告知引导、调解登记、调解处理、督促履行、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工作考评、调解员管理、业务学习等工作制度,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等机制。
(二)专业程度高。配备专职调解员或有比较稳定的兼职调解员队伍,并积极吸纳法学专家、律师和法官、工会“三师”成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力量充实兼职调解员队伍。调解员严格遵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试行)》等法律政策开展调解工作,注重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调解组织的年度调解成功率达到 65%以上。
(三)服务能力强。制定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各个工作环节,使用规范业务术语和统一调解文书。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调裁审衔接制度,积极做好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等工作。推进“互联网+调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及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要使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基础保障好。调解组织要落实调解工作经费,设置专门的接待场所和调解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案办公设施设备,落实“以案定补”等促进调解员开展工作的激励保障措施。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智慧仲裁”信息化项目平台办理网上调解申请,建立电子工作台账,加强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信息互联互通,推动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司法确认的网上流转,做好网上调解与后续工作的衔接。
四、工作措施 (一)
制定活动方案。研究制定我市“打造十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实施方案,对金牌调解组织的制度机制标准、人员配备标准、工作服务标准、基础保障标准等标准予以明确。
(二)推动任务落实。加强“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遴选和培育工作,指导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辖区内“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细化方案,开展“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
(三)织密调解组织网络。一是强化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以打造十家金牌调解组织为抓手,建强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发挥其在当地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排查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巩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按需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三是发展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重点在花炮、电瓷、陶瓷等行业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
织,同时适应“互联网+”发展,推动调解工作积极向新经济形态领域延伸,探索建立处理新型纠纷的调解组织。
(四)因地制宜制定培育方案。各县(区)每年从七类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范围中选取不同类型的调解组织进行重点培育,根据选取的调解组织的类型,制定不同的细化培育措施和方案,选树典型,重点宣传、培育。
(五)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库。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大调解员业务培训力度,制定发布并定期更新预防工作指南、调解工作手册、调解书范本等指导文件,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专业能力素质。
(六)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鼓励和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工作开展的制度机制。提炼推广适用于不同类型调解组织的工作模式。
五、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 2021 1 年 年 1 1 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发布活动实施方案。2021 月 1 月中旬前,各地按计划要求报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对象并结合实际制定培育实施方案等,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表。
(二)实施阶段(1 2021 年 1 1 月至 3 2023 年 5 5 月)。各地要按照时间要求,共同做好三批金牌调解组织的培育、选树、经验总结等相关工作。其中,每批应至少报送不同类 1 家调解组织作为推荐对象。具体分批时间安排如下:
1.2021年9月前,选树第一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2.2022年7月前,选树第二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3.2023年5月前,选树第三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三)总结阶段(3 2023 年 年 6 6 月至 9 9 月)。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打造十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进行总结并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将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为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等相关评比表彰的优先推荐对象。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打造十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重点突破。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关注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及时总结调解工作规律,研究解决地方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不断提高调解效能和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政策解读力度,广泛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及时宣传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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