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财政局2022-2022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中标公告5897
宁县财政局 2021-2022 年党政机关 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NXGK2020-01
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 O 二 O 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宁县财政局 2021- -2 2022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
场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县财政局的委托,对 2021-2022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对象是指宁县各级党政机关。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 2021-2022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二、招标编号:
NXGK2020-01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2019年企业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需提供近 6 个月(2020 年 5 月-10 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6、需提供近六个月(2019 年 5 月-10 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及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 6 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6 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负责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8 、 投 标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 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未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www. gscredit. 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 gscredit.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2020 年 11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前来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 报名时提供以上要求资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0年12月15日15:00之前递交到 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1号楼513室 ,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 12 月 15 日 15:00 在 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 1 号楼 514 室。
七、投标说明:
坐落在宁县辖区范围内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均可以参加会议定点场所投标。
八、服务协议期限及服务目的: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承接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召开的会议。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等。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财政局
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 1 号楼 517 室
联系人:
王雨潇 联系电话:0934-6621511 采购代理机构: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 1 号楼 513 室 联系人:
王为民 联系电话:0934-6622361
十一、监督单位:
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0934-6625510
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 0 二 0 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宁县财政局 地
址: 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1号楼 联系人:王雨萧 联系电话:
0934-6621511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1号楼513室 联系人: 王为民 电
话:0934-6622361 3 采购项目名称 2021—2022 年宁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NXGK2020-01
5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安排或单位自有资金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7 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2019年企业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需提供近 6 个月(2020 年 5 月-10 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6、需提供近六个月(2019 年 5 月-10 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及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 6 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6 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负责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8、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 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www. gscredit. 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以投截止日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 gscredit.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8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编有目录和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字迹必须清晰可认。
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联 合 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通知。
1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
1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16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7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18 标文件份数 投标书共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若有差异,以正本为主),投标书须签字并盖章。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纸质文件装订。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0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1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1号楼514室 2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4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投
标
人
须
知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项目说明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2021-2022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公开招标活动。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组织招标评审、拟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经宁县财政局审核后确定。
第二条 定义 1、“采购人”指宁县财政局。
2、“采购代理机构”: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内容”为 2021-2022 年宁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不限定数量。
5、“投标人”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后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第三条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同招标公告。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四条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服务协议; 4、投标文件构成; 5、服务需求; 6、评审办法。
第三节 投标文件 第五条 投标文件的构成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投标函;
*4、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2019年企业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需提供近 6 个月(2019 年 5 月-10 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10、需提供近六个月(2019 年 5 月-10 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及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 6 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6 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1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和查询记录,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负责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2、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13、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4、宾馆客房情况;
15、宾馆会议室情况; 16、配餐方案; 17、宾馆其他设备设施情况; 18、宾馆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 19、宾馆绿化和周边环境情况介绍; 20、投标人管理规章制度一览表; 21、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22、投标人服务承诺; 2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标注“*”的条款为初审条件,有一条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即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六条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文件资料、图片、说明以及投标人与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2、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七条 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所有报价均为包含税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
第八条 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没有作出实质性和完整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
制目录。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字迹必须清晰可认。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5、采购人及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后审。
第九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0 20 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纸质文件。
2、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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