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魅力文档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必备8篇(完整文档)

| 来源:网友投稿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必备8篇,供大家参考。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必备8篇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
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
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
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

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包括:

一、高中贫困生建档

(一)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历届学生统计表

二、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统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上级下达的银行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资助对象受助后相关情况反馈

三、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

(一)受助学生汇总表。

(二)学生申请材料

(三)签领凭证等

四、校内资助资金

(一)申请表

(二)公示材料

(三)汇总表

(四)发放签领表

(五)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每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第2篇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区资助中心学生资助政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1、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
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
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
加强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对象初步评议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度。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

2、学校资助评定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资助评审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由xxxxx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担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生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和标准,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

四、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或金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后,评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拟确定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若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更正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资金管理

1、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学校要严格按照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开。

3、学校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资助资金发放完成后,应当做好资助资金发放表(领取人签字按手印)或通过银行卡发放的银行回执存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档案管理

学校要做好学生资助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册等档案资料,包括:

1、上级相关资助文件;

2、学校资助管理办法;

3、学生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4、宣传、评议、公示、发放过程等影像资料;

5、卡户学生名册;

6、受资助学生签字名册(通过银行卡发放的还要必须有银行发放回执、凭证);

七、监督检查

为加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学校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期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进行资格复查,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资助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第3篇

一、积极宣传各级政府的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督促各级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规定。

二、督促各级学校认真评议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经济生活状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

三、督促各级学校根据评议结果,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公示一周以上,无异议后上报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准确掌握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资助资金的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五、适时对有关受助学生使用资助金的情况进行调查;
对受助学生异动情况进行检查;
对各级学校发放资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助资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及时向财政及有关部门申请下拨资助款,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七、监督资助资金发放的清查、记账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八、做好资助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第4篇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僻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僻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僻单亲家庭子女、家庭僻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僻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僻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僻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僻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我校资助僻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僻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僻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僻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斧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同区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僻生资助工作。并成立僻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僻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僻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僻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僻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僻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僻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僻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僻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
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
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
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包括:

一、高中贫困生建档

(一)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历届学生统计表

二、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统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上级下达的"银行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资助对象受助后相关情况反馈

三、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

(一)受助学生汇总表。

(二)学生申请材料

(三)签领凭证等

四、校内资助资金

(一)申请表

(二)公示材料

(三)汇总表

(四)发放签领表

(五)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每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第6篇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前教育段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前教育段资助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高度重视幼儿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幼儿园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资助评审小组及班级初审小组,实行对资助对象的三级管理责任制的认定工作。

1、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制定资助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园的资助儿名单。

2、资助评审小组承担资助儿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家长代表、幼儿园行政领导班子组成,资助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由班级初审小组推荐上报的资助儿的情况,提出拟确认为“三儿”及“帮困助学”幼儿的名单。

3、各班成立以班为单位,班组长为组长,配班老师、保育老师及家和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初审小组,班级初审小组负责本班资助儿的认定。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幼儿家长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出据证明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族和非困难家族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程序

附后

五、资助金的发放与领取

由受助儿监护人向园方提供身份证明及银行号卡(经本人确认签字),在幼儿园收到下拨资助金后,资助管理员通知受助儿监护人在相关资助金发放表上确认签字,幼儿园财务将资助金转发到受助幼儿家长银行卡上。

六、监督检查

为加强学生资助金的管理,幼儿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组长每年应定期对受助儿进行资格复查,随机抽选40%的资助对象,通过入户拜访、村社区了解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其受助资格。

本办法自二O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第7篇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湘财教〔20xx〕75号)等文件精神,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县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为做好我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户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补助对象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四、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经费来源

(一)财政负担。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六、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学前教育助学金每学年初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监护人申请

每年的9月份,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低保家庭儿童: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复印件。

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复印件。

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复印件。

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贫困家庭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调查摸底。

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摸底。

(三)资格审查。

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拟定人选。

(四)公示对象。

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五)汇总报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并汇总,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件2),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审批核准。

(六)拨付资金。

由受助幼儿监护人提供涉农惠农资金账号,县财政采取国库统一支付的方式,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幼儿园账务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幼儿园具体实施。各幼儿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作为一项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专人具体抓。幼儿园要成立由村(社区)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评审,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同时,严禁借发放补助资金之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建立信息档案。各幼儿园要建立受助幼儿的信息档案,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申请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其他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财政、教育部门会同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虚报幼儿数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建立宣传专栏,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第8篇

一、资助对象

在肥合六八一中学就读的全免费生中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资助比例不超过全免费生的10%。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勤工助学:主要用于解决贫困生相关学习费用,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标准为10元/小时,按每人工作时间,由学校按月向学生发放现金。

三、申报和评审

(一)申报

1、申报程序:由学生本人书面说明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勤工助学申请。申请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初审后交年级部,由年级部统一审核,并报政教处。

2、申报资料:

(1)学生书面申请及《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助学申请表》。

(2)学生所在村委会或街道(社区)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班主任及生活教师的意见。

(4)年级部签署审核意见。

3、申报时间:每年9月15日前。

(二)评审

1、评审程序:

(1)各年级部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报送学校政教处。

(2)政教处报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组织审定,确定受助名单。

2、公示

(1)获勤工助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2)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得勤工助学资格学生名单。

(3)审定时间:每年9月30日之前。

(三)学生助学实行一年一审。

四、资金来源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

五、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

(一)机构及职责:由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有关规定及方案的制定,资格审查及认定,以及负责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经费管理:

1、由会计室负责现金发放。

2、每学年由学校安排足额专门款项用于助学,专款专用。

3、建立健全相关的财务和审计制度,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平时款项使用的管理;
并在每年6月底之前进行助学款的财务审计。

(三)情况跟踪与反馈

1、加大管理力度,及时了解享受勤工助学者家庭经济的真实情况,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2、班主任应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一旦好转,应及时通过年级部向助学管理办公室反馈,由助学管理办公室作出是否中止的决定。

3、由助学管理办公室组织,每年6月30日前各年级部应将接受资助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情况报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4、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在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中弄虚作假及**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停止勤工助学资格,追回已发款项,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六、其它

1、勤工助学如无特殊原因,不得半途而废。

2、受助学生如因学习成绩不佳导致补考,则暂停受助资格。

3、受助学生如因行为不端导致纪律处分,则取消受助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助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20xx年x月起实行。


推荐访问:工作制度 资助 必备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必备8篇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必备8篇)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热门排行

大学生对新时代的理解500字9篇

大学生对新时代的理解500字9篇大学生对新时代的理解500字篇1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今天,新时代青年面临着难得的建功立业的人生际遇,也

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报告范文6篇

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报告范文6篇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报告范文篇1对x外墙、屋檐瓷砖脱落或渗水的地方进行了全面排查与修复,保障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下面是天涯涛源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5篇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5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篇1按照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三严三实”各项要求,坚决从点滴

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10篇

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10篇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篇1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区委党校组织召开2017年度机关支部组

“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素材7篇

“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素材7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素材篇1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开展“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奋力

2022保密工作会议记录内容5篇

2022保密工作会议记录内容5篇2022保密工作会议记录内容篇1本次培训生动形象地介绍了与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窃密技术和泄密案例,给人以深深的震撼及反思。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5篇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5篇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篇1知民意、解民忧、帮民难、促民富、得民心。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县纪委书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总结8篇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总结8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总结篇1在全院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提出以“四个着力”深化整治措施,力促落实整改,筑

2020纪检干部警示教育心得感悟【5篇】

2020纪检干部警示教育心得感悟五篇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2023年悲观与乐观议论文五篇(范文推荐)

悲观与乐观议论文1  人生来有就不同种的心态,主观上客观上的都是不同的感受。遇到问题时所产生的观念也不同。任何苦难都是在所难免的,最重要的是看自己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