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 6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 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部门公告 2003 第 2 号)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
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3.4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⑵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⑷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⑸其他。
5.2.2 根据确定的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5.3 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5.4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5.4.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5.4.2 组成人员
⑴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⑵现场指挥人。
5.4.3 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⑶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⑷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⑸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⑹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⑺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⑻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⑽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5.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24 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⑵24 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5.6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⑴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⑵根据安全运输卡提供的应急措施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后获得的信息而采取的应急措施。
5.7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⑵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⑶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⑷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5.8 危险区的隔离
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确定以下内容:
⑴危险区的设定;
⑵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
⑶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⑷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5.9 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检测的方式、方法及检测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⑵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⑶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⑷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⑸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⑹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5.10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依据事故分类、分级,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接触人群检伤分类方案及执行人员;
⑵依据检伤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救方
案;
⑶接触者医学观察方案;
⑷患者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
⑸患者治疗方案;
⑹入院前和医院救治机构确定及处置方案;
⑺信息、药物、器材储备信息。
5.11 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5.11.1 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5.11.2 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5.12 应急救援保障
5.12.1 内部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确定应急队伍,包括抢修、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人员;
⑵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气象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存放地点、保管人;
⑶应急通信系统;
⑷应急电源、照明;
⑸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
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
⑺保障制度目录
①责任制;
②值班制度;
③培训制度;
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检查运输车辆实际运行制度(包括行驶时间、路线,停车地点等内容);
⑤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检查、维护);
⑥安全运输卡制度(安全运输卡包括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及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应急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种危险化学品一张卡片;每次运输前,运输单位向驾驶员、押运员告之安全运输卡上有关内容,并将安全卡交驾驶员、押运员各一份);
⑦演练制度。
5.12.2 外部救援
依据对外部应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单位互助的方式;
⑵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⑶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⑷专家信息。
5.13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5.14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5.14.1 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14.2 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5.15 应急培训计划
依据对从业人员能力的评估和社区或周边人员素质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⑵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⑶社区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5.16 演练计划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演练准备;
⑵演练范围与频次;
⑶演练组织。
5.17 附件
⑴组织机构名单;
⑵值班联系电话;
⑶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⑷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⑸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⑺本单位平面布置图;
⑻消防设施配置图;
⑼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⑽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⑾保障制度。
6.编制步骤
6.1 编制准备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2)制定编制计划;
(3)收集资料;
(4)初始评估;
(5)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6)能力与资源评估。
6.2 编写预案
6.3 审定、实施
6.4 适时修订预案
7.预案编制的格式及要求
7.1 格式
7.1.1 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实施日期、签发人(签字)、公章。
7.1.2 目录
7.1.3 引言、概况
7.1.4 术语、符号和代号
7.1.5 预案内容
7.1.6 附录
7.1.7 附加说明
7.2 基本要求
(1)使用 A4 白色胶版纸(70g 以上);
(2)正文采用仿宋 4 号字;
(3)打印文本。
第四讲 工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2004-1-11) 重点推荐文章 作者:【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 袁纪武 谢传欣】
发生化学事故时,由于事故单位最了解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可以尽快控制危险源,实施初期扑救,所以,事故单位积极实施自救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救援形式。
我国政府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十分重视企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1997 年,原化学工业部就颁布了《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大化学危险源管理的通知》(化督发[1997]459 号文),提出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提纲》。《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危
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企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程序和区域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程序基本一致,包括编制的准备、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预案编制、预案的演习和修订、审核实施。但企业化学事故更强调其针对性、专业性。另外,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应并入地方政府编制的区域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中,以有助于增进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相互了解,也确保了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作为区域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紧急情况下实施。
一、编制的准备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企业应组织安全、环保、生产、设备、医护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编制小组。小组成员最好包括来自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以保证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区域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致性,实现当事故扩大或波及到厂外时,与区域性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有效衔接。
2.相关资料收集。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企业的化学品普查,企业事故档案,国内外同类企业的事故资料,相关企业的应急预案。
3.企业应急资源。在紧急情况下,企业所具有的包括人力、设备和供应等方面的应急资源,如全职和兼职的应急人员、消防供水系统、个体防护设备、毒物检测设备、医疗救生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等。
4.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周边人口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可动用的社会应急资源。
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是编制化学事故应急预案的关键和主要依据。关于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具体做法和相关规定,可参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即将颁布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三、预案编制 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前提下,企业就可以编制本企业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了,一般来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企业概况 1.企业的投产时间。企业建立以及投产时间,各重大危险源和装置投产或进行技改、大修时间详细列表。
2.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地理位置、组织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能力等。
3.重大危险源或事故隐患。根据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确定本企业的危险工艺单元、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数目及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救援力量。
厂内消防、救护、防化、保卫等部门的人员、车辆情况,厂外消防、急救等部门的情况,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二)应急救援系统 事故发生时,能否对事故作出迅速有力的反应,直接取决于应急救援系统的组成是否合理。所以,预案中必须对应急救援系统精心组织,划清责任,落实到人。应急救援系统主要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成。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企业应急总指挥,小组成员应包括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职责、权力及资源的厂内安全、生产、设备、保卫、医疗、环境等部门负责人,还应包括具备或可以获取有关社会、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应急救援专门知识的技术人员。小组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应急救援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统一协调部署各专业队的职能和工作。
应急救援专业队是事故发生后,接到命令即能火速赶往事故现场,执行应急救援行动中特定任务的专业队伍。按任务可划分为:
通讯队:确保各专业队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通讯的畅通,通过通讯指挥各专业队执行应急救援行动; 治安队: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消防队:对火灾、泄漏事故,利用专业器材完成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抢险抢修队:该队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域,关闭系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医疗救护队:对受害人员实施医疗救护、转移等活动; 运输队:负责急救行动中人员、器材、物质的运输; 防化队: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侦察、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或与医疗救护队相互配合,混合编组,在事故中心区域分片履行救护任务; 监测站:迅速检测所送样品,确定毒物种类,包括有毒物的分解产物、有毒杂质等,为中毒人员的急救、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方案以及染毒的水、食物和土壤的处理提供依据; 物资供应站:为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和指挥通信器材等。
由于在应急救援中各专业队的任务量不同,且事故类型不同,各专业队任务量所占比重也不同,所以专业队人员的配备应根据各自企业的危险源特征,合理分配各专业队的力量。应该把主要力量放在人员的救护和事故的应急处理上。
(三)应急行动 1.报警。
发现灾情后,应立即向生产总调度值班室、电话总机或消防队报警,要求提供准确、简明的事故现场信息,并提供报警人的联系方式。企业发生化学事故很重要的是前期扑救工作,应积极采取停车、启动安全保护、组织人员疏散等措施。
2.接警和通达。总调度或消防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后,应首先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型如火灾、爆炸、泄漏(暂态、连续),是否剧毒品,估计造成事故的物质量。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事故处理程序,通知各专业队火速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然后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告,根据事故的级别判断是否需要启动区域级应急救援预案。
3.现场抢险。
(1)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确定警戒区域范围,并维持相关区域的秩序,控制人员和车辆进出通道。
(2)
进行事故现场侦察并取样,送监测站确定毒物种类。
(3)
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营救、寻找,并转移至安全区,由医疗救护队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护理。
(4)组织抢险队伍,控制泄漏源,确定灭火介质,进行事故扑救,监控和保护周边具有火灾、爆炸性质的危险点,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5)通过信号、广播组织、引导群众进行疏散、自救。
(6)密切注视事故发展和蔓延情况,如事故呈现扩大趋势,应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启动区域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区域性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
(四)条件保障 提供充足的通讯器材、救援器材、防护器材、药品、应急电力和照明等器材保障;明确经费来源,确保应急救援所需费用;建立完善的应急值班、检查、评比制度等。
(五)事故后的清消、恢复和重新进入 从应急救援行动到清消和恢复需要编制专门程序,主要根据事故类型和损坏的严重程度,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主要考虑以下内容:组织重新进入人员、调查损坏区域、宣布紧急状态结束、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评价事故损失,组织力量进行污染区的清消、恢复。
四、预案演习和修订 预案的编制必须经过一个持续改进,并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经验、技术和理论等方面的限制,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有意外情况发生,因此,应定期进行预案内容的培训,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模拟演习,检验和完善预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对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五、审核实施 修订后的预案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备案、审核和批准后实施。
另外,企业在组织救援的过程中,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提供有关事故的影响以及采取的措施。当事
故的影响和后果危害到周围地区,或事故的危害程度本身超出了企业应急力量的处置能力时,请求社会救援,启动区域性化学事故应急预案。
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着手制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可望于近期颁布,各企业在编制或修订本单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可参阅该《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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