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审计证据
第 三章 章 审 审 计 证据 1. 审计证据的性质
审计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但如识别出的情况使注册会计师认为文件记录可能
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应做出进一步调查。
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信息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审计证据。
2. 询问程序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注
册会计师还应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 函证决策的考虑因素
作出是否实施函证的决策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2)函证程序所针对的认定 (3)其他程序能否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 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针对被询证者的适当性考虑下列因素,确定是否实施函证:
(1)预期被询证者对函证事项的了解。
(2)预期被询证者的客观性。
(3)预期被询证者回复询证函的能力或意愿。4. 银行函证
(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有银金存借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这些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因这些原因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应在
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2)函证时,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实际存在的银行存款余额、借款余额及抵押、质押、担
保情况; (3)对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注销的账户,也应当实施函证,以防止被审计单位隐瞒银行存
款或借款。
实施银行函证时,需要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银行发函询证。银行在收到询证函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回函直接寄往会计师事务所。
5. 应收账款函证
除非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
(1)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2)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
如因这些原因不对应收账款函证,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6. 函证截止时间
(1)通常:针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
内实施函证。
(2)特例:如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并
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7. 函证设计的考虑因素
(1)函证方式(2)以往经验 (3)拟函证信息的性质(4)被询证者的适当性 (5)被询证者易于回函的信息类型8. 消极式函证须同时满足的条件(1)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2)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3)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4)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9. 函证发出前的控制
(1)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记录一致。
(2)考虑被询证者是否适当,包括对被函证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拥有回
函的授权等; (3)是否已在询证函中正确填列供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 (4)是否已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记录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
址等内容的准确性。
为核对部分或全部被询证者名称、地址,注册会计师可以执行的程序包括:
(1)拨打公共查询电话核实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 (2)通过被询证者的网站或其他公开网站核对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 (3)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相关合同等文件核对; (4)对于供应商或客户,可以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对方单位名
称、地址进行核对。
10. 函证发出方式控制(1)邮寄 为避免询证函被拦截、篡改等舞弊风险,在邮寄询证函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核实由被审
计单位提供的被询证者的联系方式后,不使用被审计单位本身的邮寄设施,而是独立寄发询证
函(例如,直接在邮局投递)。
(2)跟函 如跟函时需被审计单位员工陪伴,注册会计师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同
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3)电子 选择通过电子方式发送询证函,在发函前可以基于对特定询证方式所存在风险的评估,考
虑相应的控制措施。
11. 评价函证可靠性应当考虑的因素
(1)对询证函的设计、发出及收回的控制情况; (2)被询证者的胜任能力、独立性、授权回函情况、对函证项目的了解及其客观性。注册
会计师应努力确保询证函被送交给适当的人员。
(3)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或回函中的限制。12. 验证邮寄回函的可靠性
(1)被询证者确认的询证函是否是原件,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发出的询证函是同一份;
(2)回函是否由被询证者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 (3)回邮信封或快递信封中记录的发件方名称、地址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
地址一致; (4)回邮信封上寄出方的邮戳显示发出城市或地区是否与被询证者的地址一致; (5)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询证者名称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进一步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其
他文件进行核对或亲自前往被询证者进行核实等。
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注册会计师,该回函不能视为
可靠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
13. 电子回函的可靠性
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可靠性存在风险。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
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确信这种程序安全并得到适当控制,
则会提高相关回函的可靠性。
14. 口头回复的可靠性
只对询证函进行口头回复不符合函证的要求,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15. 积极的方式未收到回函的处理
积极的函证方式没有收到回函,不能形成任何审计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如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替代审计程序应能提供与函证同样效果的审计证据。
如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认为积极式函证是必要程序,则下列情况下,替代程
序不能提供所需要的审计证据:
(1)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外部获得; (2)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
16. 对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考虑
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时,注册会计师应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考虑:
(1)管理层是否诚信; (2)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 (3)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7. 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
在风险评估中运用分析程序是强制要求。但注册会计师无须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
每一方面都实施分析程序。例如,在了解内控时,一般不用分析程序。
18. 分析程序用作实质性程序的总体要求
实质性分析程序的目的是应对重大错报风险、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它不是强制程序。
19. 实质性分析的基础
在设计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
(1)考虑相关认定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实施的细节测试(如有),确定特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
这些认定的适用性; (2)考虑可获得信息的来源、可比性、性质和相关性以及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评价作
出预期时使用的数据的可靠性; (3)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作出预期,并评价预期值是否足够精确以识别重大错报;
(4)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额。20. 实质性分析的适用性/ / 前提
实质性分析程序通常适用于在一段时期内存在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实质性分析程序的适
用性受到认定的性质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
实质性分析程序适用于存在、发生、完整性等定性认定,不大适用于准确性、计价和分摊、
分类、截止等量化或精细认定,也不宜用于应对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
21. 实质性分析确定数据可靠性的考虑因素(1)可获得信息的来源; (2)可获得信息的可比性; (3)用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有效的相关控制; (4)可获得信息的性质和相关性。
22. 实质性分析的评价预期值的准确程度的考虑因素(1)对实质性分析程序的预期结果做出预测的准确性; (2)信息可分解的程度; (3)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可获得性。23. 实质性分析可接受的差异额
受重要性、保证水平和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
评估的风险越高,可接受的差异额越低。
可接受的差异额不宜超过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分析程序包括必要时对识别出的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或关系进行调查。
24. 分析程序用于总体复核
总体复核时,如果识别出以前未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应重新考虑评估的风险是否恰当,
计划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
上一篇:小学生交通安全手抄报
下一篇:第十八章 完成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