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扶贫日活动方案2篇
林业局扶贫日活动方案 1 20xx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今年 10 月 17 日是我国第 7 个扶贫日,也是第 28 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 20xx 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区 20xx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主题,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展示林业生态贫、产业扶贫成就,总结林业脱贫攻坚经验,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营造浓厚氛围,提升林业脱贫攻坚工作成色。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全面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林业扶贫工作做法、成效和经验,参加全区社会扶贫工作经验交流。
(二)开展成就展示活动。深入挖掘林业生态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典型事例、典型人物,逐级报送典型情况和典型案例图片,通过图文展板等形式展示林业脱贫攻坚主要成就。
(三)开展扶贫宣传活动。主动联系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我区林业系统的生态实践,广泛报道我区林业扶贫成就、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特别是今年以来既“战疫”又“战贫”“抗灾”的先进事迹。
(四)开展扶贫帮扶活动。区林业局对选派到村挂职和驻村帮扶的林业干部开展走访或家访,帮助扶贫干部解决工作、生活及家庭上的一些困难;各帮扶责任人要开展走访帮扶、消费扶贫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各乡镇林业站要走访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生活情况、履职情况。
(五)开展扶贫捐赠活动。结合行业特点、职能优势,积极参加扶贫项目认
领和认捐活动。鼓励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认领认捐扶贫项目。
(六)开展扶贫选树表彰活动。在林业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脱贫群众、带贫林业经营主体中选树林业脱贫攻坚典型,积极参加全区脱贫攻坚选进典型选树表彰活动和全省最美生态护林员评选表彰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面宣传。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广泛参与。林业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要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坚持务实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林业局扶贫日活动方案 2 20xx 年 10 月 17 日是我国第 x 个扶贫日,也是第 26 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浦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浦北县 20xx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浦扶领发〔20xx〕6 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局扶贫日活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发内生动力,为实现 20xx 年脱贫攻坚目标、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加强作风建设,聚焦脱贫攻坚 三、主要活动 (一)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为了全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我局以拉横幅等宣传方式制作悬挂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标语。
(二)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组织个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一次走访、调研等扶贫日主题活动。向帮扶联系户宣传各项扶贫政策、跟踪惠农政策落实、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同时补充完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相关记录。
(三)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结合重阳节开展对 70 岁以上贫困老人(30人)进行慰问活动,其中,90 岁以上(含 90 岁)的贫困老人有 4 人,80 岁至89 岁的贫困老人有 11 人,70 岁至 79 岁的贫困老人有 15 人。每人 20 斤大米,2斤面条;90 岁以上(含 90 岁)的每人 200 元慰问金,80 岁至 89 岁的每人 150元慰问金,70 岁至 79 岁的每人 100 元慰问金。
(四)开展自愿扶贫捐赠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发动党员、干部、职工自愿参与扶贫捐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扶贫日”捐赠的良好氛围,并做好重阳节慰问 70 岁以上贫困老人进行慰问活动。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扶贫日”捐赠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