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指标解释
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指标解释 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指标解释附件2(2021年版)1参保征缴类(核心指标6个,分析指标25个)1.1参保人员指标※【注】1.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指标解释 ,供大家参考。
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指标体系指标解释
附件2(2021年版)
1参保征缴类(核心指标6个,分析指标25个)1.1参保人员指标
※【注】1.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
2.参保人数增减数:指报告期末,参保人数与上一个或某个
报告期同口径参保人数的比较差额。
3.参保人数增长率:指报告期末,参保人数增减数占上一个
或某个报告期同口径参保人数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4.参保率:指报告期末,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率,以
百分比表示。
※5.在职退休比:指报告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人数平均数与退休人数平均数的比值。平均数计算方法参见社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
6.一次性缴费的当期退休人数:指报告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关闭、破产企业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而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涉及的退休人数。
7.一次性缴费的累计退休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关闭、破产企业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而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涉及的累计退休人数。
8.参保人员中各险种人数的比例:指报告期末,参加各种形
式的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单建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互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综合)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参保人数占总参保人数的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1.2参保单位指标
9.参保单位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总数。
10.参保单位增减数:指报告期内,参保单位数与上一个或某个报告期同口径参保单位数的比较差额。
11.中断参保单位数:指报告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参保缴费状态为中断的数量。
12、参保单位构成比例:指报告期末,按单位类型(见附件3代码表)划分的参保单位数占参保单位数的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1.3缴费指标
※13.月人均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某一统筹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总额除以参保缴费人员平均数和报告期内月数。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月人均缴费基数,是指报告期内,某一统筹地区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总额除以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平均数和报告期内月数。
14、月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指报告期内,月人均缴费基数
增长额占上一报告期或某个报告期月人均缴费基数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15.单位缴费费率:指统筹地区政府规定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16.个人缴费费率:指统筹地区政府规定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17.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指统筹地区规定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实行统账结合的单位,在缴费金额中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18.单位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比例:指统筹地区规定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实行统账结合的单位,在缴费金额中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19.单位缴费划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比例:指统筹地区规定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实行统账结合的单位,在缴费金额中划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20.月人均缴费基数与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指报告期内,月人均缴费基数占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比例,以百分比表示。
1.4征缴指标
21.应缴金额:指报告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出来的应缴金额,不包括应补缴的上年度末
之前的历年累计欠缴的医疗保险费金额。
※22.实缴金额:指报告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口径实际缴纳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补缴的上年度末之前的历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23.收缴率:指报告期内,实缴金额占应缴金额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24.征缴增长额:指报告期内,实缴金额与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同口径实缴金额的比较差额。
25.征缴增长率:指报告期内,实缴金额的增长额占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实缴金额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2基金财务类(核心指标5个,分析指标21个)
※26.基金收入:指报告期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财政补助缴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来源的收入。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待转保险费收入和待转利息收入等。
27.基金收入增长额:指报告期内,基金收入与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同口径基金收入的差额。
※28.基金收入增长率:指报告期内,基金收入增长额占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基金收入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29.人均基金收入:指报告期内,基金收入除以参保缴费人员
平均数后得到的数值。
30.人均基金收入增长额:指报告期内,人均基金收入与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同口径比较的人均基金收入差额.
31.人均基金收入增长率:指报告期内,人均基金收入增长额占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人均基金收入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32.基金支出:指报告期内,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和个人账户基金支出等。
33.基金支出增长额:指报告期内,基金支出与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同口径比较的基金支出差额。
※34.基金支出增长率:指报告期内,基金支出增长额占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基金支出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35.人均基金支出:指报告期内,基金支出除以参保人员平均数后得到的数值。
36.人均基金支出增长额:指报告期内,人均基金支出与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同口径比较的人均基金支出差额。
37.人均基金支出增长率:指报告期内,人均基金支出增长额占上一报告期或某一报告期人均基金支出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38.基金当期结存额:指报告期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的余额。
39.基金当期结存率:指报告期末,当期基金结存额占基金收入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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