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流动党员实行委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依安县是外出打工人员大县,同时也是外出打工流动党员大县。如何有效管理这些党员?县委借鉴上海等地的经验,对其中部分党员实行了委托管理,即对外出务工且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党员,依托务工单位党组织进行委托管理。目前,我县共依托挂靠流入地党组织138个,委托管理外出务工党员156名,入党积极分子482人。然而,县委组织部通过调查发现,这项工作尚有一些不完善之处。一是沟通不够。流出地党组织不了解流动党员在外期间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流入地党组织也不知道流动党员在家乡的政治表现等情况,“两头脱节”。二是教育管理难。由于部分流动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未能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出现“流出地管不到、流入地管不了”的现象,使流动党员管理形成“真空”。三是活动开展难。有的流动党员对组织生活不够关心,致使其正常组织生活及相关活动难以落到实处。显然,这些问题不解决,委托管理就将形同虚设。那么,应采取哪些措施呢?
一、双角度加强沟通交流。一是远程沟通。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通过协商,都指定专人以电话、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手段,负责与对方的沟通,并严格规定沟通频率,解决“两头脱节”的问题。同时双方还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与流动党员定期沟通,形成“党委—支部—联系人—流动党员”的管理链条,督促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上门沟通。利用流出地党组织负责人外出学习、开会、招商等机会,主动到流动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并与流入地党组织共同探讨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与方法,切实解决流动党员的实际困难;同时与流动党员谈心、联谊,征求他们对家乡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他们的组织归属感和对家乡发展的关注度。
二、三措施健全管理制度。针对流动党员“流出地管不到、流入地管不了”的问题,一是严格“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对于外出务工超过六个月且从业地点或居住地点相对固定或工作单位相对稳定的流出党员,将其组织关系及时转入新单位党组织、从业地或居住地社区、村乡党组织;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将有关培养材料转交新单位党组织或从业地、居住地党组织,对条件成熟且具备了党员标准而未来得及发展入党的,促请流入地党组织将其吸纳为党员。二是切实发挥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作用。流出地党组织应完善和加强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程序,杜绝“无证”流出党员,促请流入地党组织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建立流入地党组织对持证党员的回函制度,以杜绝个别“匿证”流动党员的现象;促请流入地党组织及时、如实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内容,记录流入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纽带和载体作用。三是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与行业党建、区域党建紧密结合起来,设立外出党员日常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情况通报制度、定期访问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科学化、制度化。
三、双渠道增强活动吸引力。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在工作分担、责任共担的基础上,立足于自身优势开展活动。一是流出地党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多关心流出党员家属的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用真诚的关怀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利用流出党员返乡过年、探亲等机会,及时举办家乡外出党员联谊活动,畅谈体会,交流心得,强化党员主体地位的意识,加深他们与家乡党组织的感情。二是流入地党组织应切实关注流入党员的生活、工作情况,了解流入党员所急、所需、所想,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法律维权讲座等活动,增强党内活动对流入党员的吸引力。
(作者系中共依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