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航机场建设
一、把握机杨定位,大力帮助扶持,全面贯彻落实《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条例首次将机场定位为公共基础设施,对机场建设、运营、管理、改革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加快我省民航事业发展的需要。建议省政府切实把民用机场作为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和重要战略资源,重点把握好民用机场的基本定位,统筹处理好民航发展的“五大关系”,全面履行好净空保护、新建改造、应急处置、政策扶持和组织协调等各项职责,将机场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融入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地应急预案,实现机场应急保障体系与地方应急保障体系全面融合,实现我省机场运转高效、保障有力,充分发挥民航业对区域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
与此同时,建议省政府设立省民航机场管理局。2005年,省政府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成功重组吉林机场集团,重组协议中明确商定要设立民航机场管理局,与重组后的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合署办公,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旨在不增加省政府行政编制、减轻省政府财政负担的前提下,解决机场管理职能执行主体缺位的问题。条例的实施,明确规定了民航各级管理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及机场管理机构的职责,民航局局长李家祥在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对机场管理的三种模式,其中第二种就是设立专门管理部门,与机场运营管理机构一套人员、两块牌子。这与《重组协议》条款不谋而合,可见,设立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时机已经成熟。
二、多方协同合作,多项措施并举,加大航空市场开发力度。
一是尽快建立利益相关方协作机制。航空运输市场开发,需要地方政府、机场、航空公司和旅游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统一认识、明确职责、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并建立整体联动的长效协作机制。建议成立航线开发协调小组,由省发改委牵头,省旅游局、机场所在市州政府、机场、航空公司以及旅游企业等相关单位参加,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临时专题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航空运输市场开发相关问题。各利益相关方根据自身不同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同作战,合力开拓航空市场。
二是尽快出台适于我省航空运输发展的综合配套政策。由省政府和机场所在市州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航空市场开发专项基金,根据各级政府财政状况及航空运输发展需要确定出资额度及比例,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出台《基金管理办法》,通过规范管理,充分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此外,还应出台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配套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软环境,鼓励更多航空公司来我省设立运营基地,促成我省航空市场的良性竞争。希望省政府能尽快落实长白山机场运营亏损补贴,确保机场航班、航线稳定运营,顺利实现远程市场开发和全年通航的目标。
三是逐步摸索组建吉林航空公司。由政府出面积极筹划,与国内大、中型航空公司共同出资,联手组建本地航空公司,以解决我省目前仅一家基地航空公司、运力投放严重不足的问题。为了尽量规避组建地方航空公司高投入带来的巨大风险,可暂时采取租机、包机等多种形式模拟运作,深入摸索运作模式,积累航空公司运营、管理经验。一旦时机成熟,即可与各大航空公司深入开展战略合作。
三、落实《部省协议》,明确项目法人,稳步推进省内机场建设。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全面落实省政府与民航局签署的《部省协议》精神,对省内机场建设特别是新建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兑现新建、迁建项目全额资本金建设,并承担机场运营期间亏损补贴及落实社会公益性职能复位等承诺。在此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的法人主体地位,为机场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切实减轻企业负重爬坡的资金压力和运营压力,使吉林机场集团能够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运营水平和开拓航空市场上,充分履行好机场管理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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