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广乐:试论个体责任心的培育等
曾广乐:试论个体责任心的培育
曾广乐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年第3期刊文指出,责任心又称责任感,是指人们在充分认识、认同和认可社会所赋予自己的责任,并将责任内化成自己的思想、认识、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识和情感,是个体内在地时刻督促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品质、一种精神力量。客观的社会责任转化、升华成个体的责任心,是个体遵循社会道德与法律的要求,履行自己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因此,责任心是个体道德的核心,是个体各种优良品质的前提。目前的社会道德状况之所以不如人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的社会责任心的弱化。加强个体责任心的培育在我们的公民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就社会来看,应保障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建设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社会环境,为个体责任心的培育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就教育而言,引导个体对自己所具有的责任的全面具体深刻的认识,对于其现实的、具体的责任心的形成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个体能够从思想上对责任有全面深刻的认识,是责任心得以形成的十分重要的认识论条件和思想动力。
王啸:公民教育:意义与取向
王啸在《教育研究与实验》2010年第1期刊文指出,公民教育是在人之发现与解放、捍卫人之权利与尊严的历程中应运而生的,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作为中国教育的现代诉求,公民教育展示了中国教育发展的新方向。通过实施公民教育,可以有效地培养独立人格、民主意识、人道情怀、人权理念、公共理性和公共责任。具体地说,独立人格是公民的核心内涵与基本品质,必须把受教育者当作一个具有权利意识和人格尊严的人来看待,而不仅仅是为了经济或政治的目的来塑造他们;民主意识是指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政体形式,按照托克维尔的理解,民主意味着从政治、法律、社会构成,到人的思想、情感、心态以至文化和学术活动方式等一切领域、一切方面所发生的一种深刻变化,即民主生活方式;人道情怀是指要以人道主义引领公民教育的发展,使人们意识到,由于拥有理性和良心,每一个人都有义务以真正符合人性的方式行事,都有义务行善避恶,特别是对弱者的关怀;通过公民教育,尤其是其中的人权教育,增长人们在人权方面的知识与才干,培养人权价值观,促进公正、宽忍和尊严,提高尊重人权的意识;公民是人在公共生活中的人之形象,这意味着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能够在公共问题上运用公共理性,也就是理性的公开利用,换言之,着眼于培植公共理性、公共价值的公民教育,就是培养公民以和平的方式进行说理、相互协商的能力,杜绝暴力等非理性行为;公民的公共责任特别体现在对公共价值和公共生活的关心方面。
田爱丽:教师教育评价的道德诉求与伦理规范
田爱丽在《教师教育研究》2010年第2期刊文指出,为使教师教育评价的工具理性更加合乎价值理性的追求,将评价活动开展得更加合乎伦理道德要求,有必要从教育伦理规范的视角来审视教师教育评价过程中的各种现象和关系。具体言之,教师教育评价应以高素质教师的标准为指导原则;应以“服务和指导教师教育”为最终目的;在教师教育的评价内容方面如教师教育课程的开设、教师教育管理、教师教育主体等方面都应当给予伦理道德的关注;教师教育评价过程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评价主体应对教师教育和评价活动有深入思考和远见卓识,懂得教师教育评价规律,人格高洁,处事公正,实事求是;评价结果方面,要正确使用评价结果,以提高教师教育质量为宗旨,避免评价结果的滥用和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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