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阶段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对策探讨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摘 要:对目前我国招投标阶段的输变电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给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我国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提供相应的借鉴。
关键词:工程造价,对策;结论;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17-0198-01
1 引言
招投标阶段是输变电工程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对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招标,是指买方按事先发出通知或公布的交易条件,公开邀请卖方发盘的行为。投标是指由卖方根据招标条件应邀发盘的行为。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的阶段,它对今后的施工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于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就突显出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对我国目前存在的招投标阶段存在的输变电工程造价问题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我国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提供相应的借鉴。
2 我国招投标阶段输变电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
我国招投标管理制度虽然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体系,在市场经济实践中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扩大,目前实行的各种管理方式和内容,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的填写不符合规范。
输变电工程项目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并未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填制。工程量清单主要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编制标底的表格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表格填制,其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由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等费用组成。
(2)招标程序不规范。
招标活动没有采取“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分离”的原则。推荐入围厂家或者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和定标工作;评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和定标工作;定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入围厂家和评标工作;监督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资格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和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不得交叉担任。但是,在输变电工程招投标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串岗、换岗,使得彼此之间无法进行制衡和监督。
(3)评标方法不完善,存在弊端。
现行输变电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评标办法”上。目前采用的评标办法主要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和“综合评估法评标”人为因素的随意性较强,不能从根本上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4)存在诸多潜在风险。
其中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主要有信息缺失风险、价格风险、中介方面的风险等。信息缺失风险,即电网项目资料掌握不全就无法决定是否投标,更无法编出有效的投标价;价格风险,即电网项目尤其是大型电网项目,历时时间都较长,在工程建设期间,材料和人工价格有可能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中介或代理人的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如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压低标价,会使承包商被迫压低投标价格造成损失。
签约和履约阶段的风险有合同条款风险、工程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和业主履行合同风险等。合同条款风险,如条款的定义含糊不清,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争议,并影响工程造价;工程管理风险,电网项目的运行涉及到很多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变数,有些变数是影响电网项目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合同管理风险,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若承包商管理不当,就容易引发工程造价的失控,即产生造价风险;业主履行合同风险,如果业主资金不落实或前期投资估算有缺口,会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给承包商带来不利影响。
3 相应的对策
(1)加强招投标的制度建设。
建设单位应完善关于招投标的制度建设,使之健全、有效。项目法人应依据国家招投标法、国家有关部委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招投标活动监督办法。国家电网公司或网省公司对下级单位的招投标制度制定情况应进行检查监督。国家电网公司或上级单位除了制定一般招标制度外,也应制定并颁布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设备、材料招标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标准范本,进一步做好集中规模招标工作、规范公司系统招投标活动,如《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实施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办法》等制度。
(2)科学使用相应的评判评标办法。
对于评标可以相应的评判评标办法,例如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方法,该方法是运用模糊数学理论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法。模糊数学是由美国控制论专家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扎德首先提出。他提出模糊数学的核心思想就是要用数学手段,仿效人脑思维,对复杂事物进行模糊度量、模糊识别、模糊推理、模糊控制和模糊决策。模糊数学在我国已经得到了重视和广泛的应用,工程建设领域是应用的重要领域,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中会有大量模糊因素,将模糊综合评判思想应用于工程招标是很有意义的。
(3)引入价格测量师。
价格测量师除拥有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外,还应有工程成本的估算和控制、项目管理知识、经济分析等专门知识和技能,这样他们就可以通过对输变电工程进行详细的实地调查、考察,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比如工程所在地人工费的水平、原材料及设备的来源等因素以及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其它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出工程的造价,同时也便于合理确定标底。
(4)积极采用集中规模招标方式取得最大规模效益。
对于大型项目或者大宗设备物资采购应尽量采用集中规模招标的方式进行。这一方面可以减少制度执行中的缺陷,加强了廉政建设,同时又可以取得规模效益,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5)上级应加强对下级的指导监督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重点加强对网省公司集中招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规范招投标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行为,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的规范管理。要求各网省公司按照招标、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原则,制定招标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环节的各种收费,继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将进行通报。加强对地、市、县一级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公司系统招投标各类投诉并查处违法行为。
(6)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是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经过要约、承诺、择优选定、最终形成协议和合同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交易方式,有利于节约资金,提高采购质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的目的是合理确定合同价。在这个阶段,业主要做好造价的风险控制,就必须在选择适当的合同类型,编制工程量标价表,发出招标文件,同时编制标底,根据有关规定公正合理的评标。在这一阶段,可以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防范风险,主要包括:预防风险源的发生;减少构成风险的数量因素;尽量减小风险的发生程度;风险发生的补救措施。如推行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用设备材料集中规模招标;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在合同订立阶段要合理约定风险范围;在合同中设置保护性条款等。
4 结论
合理的对招投标管理阶段进行管理可以提高输变电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为工程造价管理走上市场经济轨道创造基础条件;有助于建立健全的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从而实现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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